| 个旧市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执法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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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7 15:01 文章来源:个旧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个旧市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执法
服 务 承 诺
为认真贯彻和实施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的决定,切实加强个旧市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管理工作,执法大队向社会提出下列执法服务承诺:
一、个旧市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的投诉举报电话是:2142315,24小时向社会提供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服务;
二、执法服务实行挂牌、亮证执法、公示姓名、告知执法事项、投诉方式、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三、受理个旧市定点区域内举报私屠滥宰和销售病害猪肉的不法行为,并进行认真查处和对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
四、市区农贸市场举报销售病害猪肉、非定点屠宰猪肉和疑似病猪肉的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五、市区非市场举报销售病害猪肉、非定点屠宰猪肉、疑似病猪肉的,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六、受理公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与生猪定点屠宰有关的事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对屠宰经营、消费的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生猪定点屠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屠宰经营户申报和发放补偿,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为生猪产品消费者质疑的生猪产品提供检疫引导服务,在当时完成;
十、受屠宰办委托,处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项提供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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