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 需提交的材料及申办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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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3 15:28 文章来源:个旧市商务局外贸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申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需提交的
材料及申办程序
一、 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 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 其它证明材料。
三、 申办程序
1、 在市商务局办理申报备案初审手续;
2、 到州商务局办理进出口权备案登记;
3、 到河口海关办理海关备案;
4、 到红河检验检疫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5、 到红河州国税局退税管理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6、 到昆明海关办理电子口岸登记
7、 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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