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云南个旧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开展家电下乡检查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009-07-06 10:17  文章来源:个旧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开展家电下乡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为保证“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质量、规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确保进入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安全可靠,近日,个旧市商务局会同质监、工商、财政、个旧电视台等部门开展对全市58家“家电下乡”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了联合检查。
通过严查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人员对已经公布纳入“家电下乡”十类产品的中标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我们采取查、看、听、问等方式,检查各销售网点销售和宣传情况,全面检查了各销售网点的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现场查对了产品的“3C”认证证书,逐个检查了产品是否加贴了“3C”标志、能效标识,重点检查产品家电下乡标识和标识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大力宣传家电质量安全知识,对各家家电下指定店传达了新的国家政策,并建议有条件的卖场设置志柜进行宣传,鼓励网点增长品种,加大宣传,扩大消费。
此次专项检查中主要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份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乡镇销售网点的规模较小,下乡品种、类型、型号少,很难保证各消费层次的需求。三是下乡产品的货源不够充分,在全市销售网点还没有电磁炉、微波炉两类产品。四是大部份销售网点的家电下乡产品的型号不全,没设家电下乡产品专柜。在检查过程中,小的问题边查边改,发现大屯、鸡街有两家销售网点,没有备案,借用别店备案手续擅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检查组要求限期办理备案手续。
检查组对销售网点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农村市场的启动工作;二是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上录入信息工作,保证农民及时拿到财政补贴款;三是要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千方百计扩大销售,确保农民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家电产品;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杜绝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等现象,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伤,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严把高考安全关 确保“两考”使用生猪产品安全    2009-06-22 08:57
“七一”前夕重温入党誓词    2009-06-22 08:56
个旧市参加首届云南省生物产业大会第17届中国昆交会第五届珠洽会签约达10.6亿元    2009-06-19 07:49
个旧市参加首届云南省生物产业大会第17届中国昆交会第五届珠洽会签约达10.6亿元    2009-06-16 08:10
个旧市商务局开展“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科学发展在支部活动见成效    2009-06-08 09:46
广泛征求意见使商务(招商)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009-06-08 09:46
找准突出问题 理清发展思路 推动科学发展    2009-06-01 15:19
市商务局加强甲型H1N1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09-05-20 15:34
市商务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有关工作    2009-05-18 09:01
加强生猪产品监管 严防甲型H1N1流感    2009-05-14 08:3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